眾所周知,二級建造師在初始注冊、增項注冊、重新注冊時,會有10天的公示期。通常在區、縣建委受理所遞交的資料后10個工作日內給出書面初審意見,市建委在收到初審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,審批結果向社會公告。如果在公示期內,沒有人提出異議并舉報,那在公示期結束后會予以注冊。
為簡化二級建造師注冊環節,截至目前,已有3個省市發文,取消公示二建注冊中的公示審查環節。
湖北
2022年1月25日,湖北省住建廳發布了《關于進一步優化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的通知》,其中明確提出:取消二級建造師注冊市州審核環節,自2022年2月8日起實施。
江西
2021年12月28日,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《關于優化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審批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其中提出:自2022年1月1日始,二級建造師初始、增項、重新及延續注冊事項,取消公示審查意見環節,經審查通過的按批次直接公告。
2021年2月10日,天津市住建委發布《關于本市二級建造師注冊實行電子化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提出:取消審核意見公示,申請人辦理二級建造師注冊類相關政務服務事項,我委不再公示審核意見,依法直接做出審批決定,申請人可通過天津市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查詢審批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