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,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。 2.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、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。 【提示1】有工程保修書是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之一; 【提示2】保修書的實質是承包方與發包方之間的合同; 【提示3】因建設單位或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、設備位置以及不當裝修等造成的質量問題,施工單位不承擔保修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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