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施工負責人在分派生產任務時,應對相關管理人員、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; 2)安全技術交底應按施工工序、施工部位、施工棟號分部分項進行; 3)安全技術交底應結合施工作業場所狀況、特點、工序,對危險因素、施工方案、規范標準、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進行交底; 4)安全技術交底應由交底人、被交底人、專職安全員進行簽字確認。
報名指南